诸城市总工会拟返还2022年缴纳工会经费 的小微企业名单公示
2023-03-23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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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网3月23日讯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21〕38号)和山东省总工会、潍坊市总工会有关通知精神,现将2022年度符合返还工会经费条件的小微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无异议的,将按标准全额返还。
公示期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
注意事项:诸城市所辖区域内的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 11 号公告条件的小微企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且已经建立工会组织,并在2022年度依法足额缴纳工会经费。符合上述标准但不在公示之列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潍坊市总工会官网小微企业支持政策专栏(http://gh.weifang.gov.cn/)下载《潍坊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填报盖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向诸城市总工会申报。
联系方式:电话:0536-6212593
诸城市2022年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名单
诸城市总工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