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市场监管局推行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自我声明制度

2022-11-24 09:44 诸城市场监管阅读 (254626) 扫描到手机

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安排,持续深化计量领域“放管服”改革,近日,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自我声明宣贯。

在桃林镇,计量认证科联合桃林市场监管所,组织辖区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业户进行了座谈交流,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广使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公示专栏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了讲解,就“C”标志申请流程进行了说明,鼓励和引导企业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加强自身计量管理,提升计量管理水平,现场7家企业提出申报定量包装商品计量“C”标志意愿。

推广使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公示制度,是国家市场监管局为推动生产企业诚信计量,让消费者据此购买到足量商品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自愿参加计量保证能力评价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按照《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并通过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进行自我声明,声明后即可在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上使用C标志。公开声明后如企业主体资格、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品种或者规格发生变化,企业要及时通过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作出变更或注销声明。

“C”标志是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该标志证明:该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符合产品标准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该商品的生产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符合《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的要求。具有“C”标志定量包装商品,表明其净含量是有保证的,消费者可据此放心选购。